吉木新闻记者李波
通讯员穆连香
三人无视清江正处于禁渔期的事实。 6月23日,记者从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获悉,警方闻讯立即行动,雷霆出击,迅速查处了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。利川的鱼叉。
6月16日23时许,执勤民警冉毅通过“一村一民警”获得线索。有人在清江东门大桥至腾龙洞旅游景区的河段用鱼叉捕鱼。民警冉一绥迅速组织民警分两批在河段从上到下进行地毯式搜查jj捕渔租号,在名为“偏眼子”的地方抓获3名持鱼叉等工具捕鱼的嫌疑人,当场没收了他们。工具 2个突出的叉刺(俗称鱼叉),1个带刺的射箭(俗称射鱼器),5个渔获物。到案后,江某等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经查,姜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东城区新桥社区居民,捕鱼主要是为了食物。晚上,他们被邀请一起去清江叉鱼。趁着夜晚安静、钓鱼容易、不易被发现的机会jj捕渔租号,蒋等人带着头灯,提着鱼叉、弹射器等工具,从一个小地方到名为“偏雁子”的清江河段上游分叉鱼。
目前,江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一条河水清澈,两岸绿廊。近年来,清江综合治理成效显着,水质有所改善,捕捞形势喜人。长江流域“十年禁渔”实施以来,利川公安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,以实际行动守护“碧水蓝天”。
法律-出版物类: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渔具为突出叉和鱼叉(俗称鱼叉),属于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4号。 4 关于发布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具名录》的公告 34种禁捕渔具;而三人被抓时,一共抓了五只,所以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禁渔期间使用违禁渔具捕鱼。根据《关于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40条的规定,江某等三人的上述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