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[2016-06-17] 版本:[AG03] 版本名称:[新东莞·石象]字体:[大中小]
■老赖刘某娇当场被戴上手铐。通讯员钟晓欣/摄
新快报记者田晓霞通讯员钟晓新报道,东莞长安镇一位名叫赖刘某角的老人,占用了一家租约已近三年的店铺。期间未支付任何费用,拒绝搬迁和退回泊位。2016年6月15日jj租号金商不给租户打钱怎么办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到涉案店面,强制执行并予以清理。执行期间,刘某娇数次阻挠法院工作人员执法,法院依法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。
租客到期不离开
2011年7月1日,东莞某商业公司与60多岁的湖南老太太刘某娇签订租赁合同,约定该商业公司在长安镇增田社区租用一间店铺,东莞到刘某角使用和出租。期限为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30 日。此外,双方还约定,合同期满后,刘某娇愿意续租的,应在 30 日内完成续租手续。合同到期。否则,刘某娇应在合同到期后三天内搬出。
签订合同后,刘某娇自费装修店铺,然后转租给他人作为临时公寓。租期届满前,商业公司告知刘某娇,租期届满后不再续租。刘某娇不同意。她认为,自费装修花费了很多钱,贸易公司需要赔偿损失。双方发生了争执。
2013年9月2日,贸易公司向刘某娇出具律师函,要求刘某娇在2013年9月10日前搬出店铺,但刘某娇收到律师函后一直未搬出。
2013年10月30日,贸易公司将刘某娇告上法庭。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双方的租赁合同于2013年7月30日届满,刘某娇未按约定申请续租,视为不予续租。更新。法院随后裁定该商贸公司与刘某娇签订的租赁合同已到期终止,要求刘某娇搬出并归还店铺,并支付店铺使用费。
刘某娇不服上述判决,提起上诉。2014年9月15日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法院强制清算
经法院再三催促,刘某娇仍不肯退位。执行法官表示,他来过很多次,每次当事人都无动于衷,不愿意接受材料。2016年6月7日,法院发布公告,要求刘某娇在2016年6月14日前自行搬出,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。但刘某娇却置若罔闻。截至2016年6月15日,刘某娇已入驻该店近3年。期内,未向贸易公司支付任何费用。
2016年6月15日上午10时许,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涉事店铺执行案件。铺位的门紧锁着,刘某娇的家人在离铺位50米的地方开了一个公用电话亭。当贸易公司打开锁进入铺位时,刘某娇和她的丈夫冲了过来,试图阻止执法人员清理该区域。其间,刘某娇的情绪一时失控,威胁说,如果她被杀,不让法庭清场,要拘留就拘留,没有。没关系!
鉴于刘某娇态度恶劣,行为严重,法院决定对刘某娇处以5万元罚款。当日上午11时许jj租号金商不给租户打钱怎么办,涉事泊位已清理完毕并搬迁,泊位已恢复正常使用。